精简版《卓有成效的管理者》第四章
只想规避短处,团队注定平庸
有效的管理者能使人发挥其长处。他知道只抓住缺点和短处是干不成任何事的,为实现目标,必须用人所长——用其同事之所长、用其上级之所长和用其本身之所长。利用好这些长处可以给你带来真正的机会。充分发挥人的长处,才是组织存在的唯一目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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要用人所长管理者要运用人的长处,面临的第一关即在于择人。有效的管理者择人任事和升迁,都以一个人能做些什么为基础。
美国南北战争时,林肯总统任命格兰特将军为总司令。当时有人告诉他格兰特嗜酒贪杯,难当大任。林肯却说:“如果我知道他喜欢什么酒,我倒应该送他几桶,让大家共享。”林肯总统并不是不知道酗酒可能误事,但他更知道在北军诸将领中,只有格兰特能够运筹帷幄,决胜千里。后来的事实,证明了格兰特将军的受命,正是南北战争的转折点。这也说明了林肯的用人政策,是求其人能发挥所长,而不求其人是个“完人”。
当然,林肯之所以懂得这种用人之道,也是经过了一番周折的。在这以前,他曾先后选用了三四位将领,选用标准都是他们必须无重大缺点。但结果是,虽然北军拥有人力物力的绝对优势,在1861~1864年间却没有取得任何进展。反之,南方的李将军手下,从杰克逊起,几乎没有一位将领不是满身都是大小缺点。但李将军并不在意,因为他知道他所用的人,每一位都各有所长。而李将军正是善用他们的长处,使他们充分发挥。所以,在那段时期,林肯麾下每一位“无缺点”的将领,一个一个都被李将军手下拥有“一技之长”的将领击败了。
不管是谁,如果他在任用一个人时只想避免短处,那他所领导的组织最终必然是平平庸庸的。
有效的管理者知道他们之所以用人,是用人来做事,而不是用人来投主管之所好。他们知道,一位红得发紫的女明星能有票房,让她发发脾气又有什么关系呢。
有效的管理者从来不问:“他能跟我合得来吗?”他们问的是:“他贡献了什么?”他们从来不问:“他不能做什么?”他们问的是:“他能做些什么?”所以在用人时,他们用的都是在某一方面有所长的人,而不是在各方面都过得去的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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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人设事&因事用人
为什么世间的管理者很多,而真能发挥他人长处者却不多?
原因很简单。主要是因为管理者往往以为他们首要的任务不在于因人设事,而在于因事用人。所以,通常是先有了某一个职位,再物色人选来出任该职位。这样的步骤,往往引人走入歧途,物色的对象,往往只是一位“最不至于出差错”的人选——也就是“仅合乎最低要求”的人选。其结果,自然难免都是平平庸庸的人选了。
要避免出现这一错误,最常见的解决办法是“因人设事”。然而这哪是什么解决办法,这也许比原有的错误还糟。要知道职位应该是根据客观需要而设定的,应由任务而定,而不应因人而定。
为什么“因人设事”不能解决问题,是因为组织中任何一个职位的变更,都会造成一连串的连锁反应。因人设事的结果,是为了安插某一个人,一大群人都受到连累。
我们要坚持因事用人而非因人设事,还有一个微妙的原因。因为只有这样,我们才能为组织提供所需的各种人才,也只有这样,我们才能容忍各色人等的脾气和个性。能容忍这些差异,内部关系也才能保持以任务为重心,而非以人为重心。衡量成就的高低,应该按照贡献和绩效的客观标准。只有在职位的设计和划分不以人为中心时,这种衡量才有可能。不然的话,我们就会只注意“谁好谁坏”,而忽略了“什么好什么坏”。用人的时候,我们也会仅考虑“我喜欢这个人吗”或“这个人能用吗”,而不会考虑“这个人在这个职位上,是不是能干得非常出色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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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何既发挥长处,又避免因人设事?
现在我们要问,卓有成效的管理者究竟该怎样既能充分发挥人的长处,同时又不致陷入因人设事的陷阱呢?大致来说,不外有下面四个原则。
1.一个职位,如果先后由两人或三人担任都失败了,这就肯定是一个常人无法胜任的职位,这个职位就必须重新设计。
如果一个职位,要有特殊气质的人才能胜任,这便注定了是不可能胜任的职位,是一个“坑人的职位”。
所以,有效的管理者,第一项任务就是要将自己管辖下的职位都设置得合情合理。一旦发现某职位设计不当,他会立刻重新设计,而不会去设法寻找天才来担任,他知道组织的好坏不是由天才来验证的。只有“让平凡人都能做出不平凡的事”的组织,才是好的组织。
2.用人所长的第二个原则是:职位的要求要严格,而涵盖要广。这是说,合理的职位,是对具有才干的人的挑战。同时因为职位的涵盖很广,所以人们可以把与任务有关的优势转化为确实的成果。
年轻的知识工作者的职位(如果)涵盖范围太窄,不足以向他的能力挑战,其结果不是他自请离职,便是很快地变成了“老油条”。我们常听到许多主管感慨地说:想不到满怀壮志的年轻人,会一个接一个消沉下去。其实这不怪别人,只能怪这些主管,是他们自己冻结了年轻人的热情,他们将职位设计得涵盖范围太窄了。
3.在日常工作中,卓有成效的管理者知道,自己应该先关注员工能干什么,而不是某个职位的要求是什么。这意味着在必须完成某个职位的人才配置之前,他早就在日常工作中开始了对员工的考察和评估。了解员工的长处,为某个职位安置人才,这两件事情是分开做的。
有效的管理者,通常总有他自己的一套与众不同的考评方式。这套方式,第一步是列出对某人过去职务和现任职务所期望的贡献,再把某人的实际绩效记录与这项期望贡献相对照,然后检讨下面的四个问题:
1)哪方面的工作他确实做得很好?
2)因此,哪方面的工作他可能会做得更好?
3)为了充分发挥他的长处,他还应该再学习或获得哪些知识?
4)如果我有个儿子或女儿,我愿意让我的子女在他的指导下工作吗?
a.如果愿意,理由是什么?
b.如果不愿意,理由是什么?
这样的考评方式,显然与通常的做法不同。这套方式以当事人的长处为重心,以当事人能做些什么开始。而当事人的缺点,只是视为他发挥长处和力求成就与有效性的限制而已。
上面的问题,只有最后一题(如果我有个儿子或女儿,我愿意让我的子女在他的指导下工作吗)不是以当事人的长处为主。身为他人下属者,尤其是年轻、聪明和有志向的人,通常都会以一位有魄力的上司为楷模而塑造自己。所以,一个组织如果有一位具有魄力但很腐败的管理者,恐怕这是最糟的事了。
正直的品格本身并不一定能成就什么,但是一个人如果缺乏正直和诚实,则足以败事。所以人在这方面的缺点,不能仅视为绩效的限制。有这种缺点的人,没有资格做管理者。
4.第四个原则是,卓有成效的管理者知道在用人之所长的同时,必须容忍人之所短。
所以,有效的管理者会问:“这个人在某方面是否确有长处?他的长处,是否确为某一任务所需?这个人如果担当这项任务,是否确能表现得与众不同?”如果答案为“是”,那就不必犹豫,而沿用此人。
有效的管理者知道,要说人的能力,就必须具体到能不能完成任务。他们不喜欢笼统地说某人是个“能人”,而只会说某人在完成某项任务方面是个“能人”。这些管理者总是结合具体任务来寻找别人的长处,以达用人之长的目的。这也意味着这些管理者在用人时必须重视机会,而不能只抓存在的问题。
任何一项人事任命都是一个赌注。但是,只要能抓住某人的长处是什么,这至少是合理的赌注。
主管对下属的工作负有责任,也掌握了下属前途发展的权力。用人所长,不仅是有效性的要素,也是主管对下属的道义责任,是主管对其职权和地位的责任。专注于人之所短,不仅是愚不可及,更是有愧职守。尽量发挥下属的长处,不但是管理者必须对机构承担的义务,更重要的是,这也是为人处世的道理:他应该协助下属得到应有的发展。组织必须为每一位成员服务,使每一位成员都能凭其才干达成成就,而不必顾念其所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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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何管理上司
管理上司其实不难,但只有有效的管理者才能了解其中的奥妙,就在于运用上司的长处。
有效的管理者了解他的上司也是人(然而年轻的下属却不容易有此了解)。上司既然是人,所以肯定有其长处,也肯定有其短处。若能在上司的长处上下工夫,协助他做好想做的工作,便能使上司有效,下属也才能有效。反之,如果下属总强调上司的短处,那就像上司强调下属的短处一样,结果将一无所成。所以,有效的管理者常问:“我的上司究竟能做些什么?他曾有过什么成就?要使他发挥他的长处,他还需要知道些什么?他需要我完成什么?”至于上司不能做些什么,那就不必细究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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充分发挥自己的长处
有效的管理者对于本身的工作,也同样要从长处出发,使自己的长处充分发挥。
自己的工作能力和习惯,自己最清楚,就像是自己习惯用左手还是右手一样,各人都一定有自知之明。但是这些习惯都只是表面的,无所谓好,也无所谓坏,大都是反映一个人的个性,反映他对客观世界和对他自己的认识。不过,即使是表面的,这些工作习惯也事关有效性。而且这些习惯,大部分都可与任何种类的工作相适应。有效的管理者都能了解自己的类型,配合自己的习惯而行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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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章所讨论的如何用人之长,不仅有个态度问题,而且有一个敢不敢去实践的问题。用人之长,可以从实践中获得改进。我们只要注意认识我们的下属,观察我们的上司,多问“此人能做些什么”,而不必问“此人不能做些什么”,最后我们肯定能养成重视人之所长及善用人之所长的态度。久而久之,我们也能以同样的问题来问自己了。
在一个组织中,有效性的每一面,都是“机会的开发,问题的消失”。尤其是对人,这一点更是特别重要。有效的管理者,把每一个人都视为可以开发的机会,包括他本人在内。
总而言之,管理者的任务不是去改变人。管理者的任务,在于运用每一个人的才干。管理者的任务就是要让各人的才智、健康以及灵感得到充分发挥,从而使组织的整体效益得到成倍的增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