集团举行2019年税制改革知识培训
文/财务与IE&IT中心 陈小琳
4月1日开始,一大波财税新政来袭,为及时解读新政策要点,集团财审部于3月30日在集团会议室一举行“2019年税制改革知识培训”,由中心及各事业部财务人员参加。本次培训学习,由税务会计顾建军分别对增值税税率变动、进项税抵扣的变化、小规模及小微企业政策变化等进行了讲解,重点解读了新政策细则,就相关问题进行了现场探讨和答疑。
以下是新政策的主要内容:
一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(以下称纳税人)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,原适用16%税率的,税率调整为13%;原适用10%税率的,税率调整为9%。
二、原适用16%税率且出口退税率为16%的出口货物劳务,出口退税率调整为13%;原适用10%税率且出口退税率为10%的出口货物、跨境应税行为,出口退税率调整为9%。
三、纳税人取得不动产或者不动产在建工程的进项税额不再分2年抵扣。
四、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,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。
提醒:
1、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,为发票上注明的税额;
2、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的,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:
航空旅客运输进项税额=(票价+燃油附加费)÷(1+9%)×9%
3、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铁路车票的,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的进项税额:
铁路旅客运输进项税额=票面金额÷(1+9%)×9%
4、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、水路等其他客票的,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:
公路、水路等其他旅客运输进项税额=票面金额÷(1+3%)×3%
五、生产、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%,抵减应纳税额。
税率改革既是严峻的挑战,也是全新的机遇,为保证税率改革顺利过渡和实施,各事业部财务人员要通过多层级的全员培训,做好内部的沟通协调等一系列工作,为企业未来发展和管理再创红利!